分享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章 往事醉上心头(第1页)

提起高亮峰这个人,我真是印象深刻啊!

当年我正上高中,他是后来才转到我们班的,不是本地人。当时全班就我身边有空位置,他就成了我的同桌。

一开始我对这个黑脸大汉可没什么好感,记得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感觉,哪来的黑脸大叔啊!怎么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却来上学了。

我用这个比喻他一点也不夸张,按理说十九岁的男孩子,就算长的在歪瓜裂枣,也能看出是一枚小鲜肉啊!

可是他的脸上,却尽显着“沧桑”。一米八多的个头,肚子微微的向前挺起,黝黑的脸上挎着一副金丝眼镜,原本干净整洁的小板寸头,前额却偏偏凸显一个“m”出来,实在是无法将他与年轻这个词相提并论。

不过相处了一段时间,我对这位“黑脸大叔”的看法却有了实质性的转变,他是个很热心肠的人。

他会经常的帮助值日的同学清理教室的卫生,主动擦黑板,换饮用水等等。

在生活上,如果哪位同学有困难,他也会主动的帮忙,比如某人今天穿的袜子不想洗,又或是最近手头紧,他都能伸出援助之手,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就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感。

不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又转到了别的学校去了,在后来听说他考上了一所大学,之后就在也没见过他。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也就慢慢的淡出了我的生活。

电光火石般的记忆闪过,年轻时光的画面如同潮水一般涌来,一秒钟就占据了我的脑海,还没等唐宝提醒我,我便知道了答案,就对她说:

“哦!你说高亮峰啊!记得,怎么突然提起他了?”

见我没有忘记,唐宝有些兴奋,她说:“对呢!哎呀!还记得当年这个人啊!什么忙都肯帮,大家都说他‘高风亮节’,也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奇怪的绰号。”

“是啊!”我说着便点燃了一支香烟,又继续说道:“想当年,咱们班有很多人坑过他的钱啊!他都不在乎,那个时候感觉他傻,现在想想,他真是个聪明人啊!”

听到我的话,唐宝像个现糖果包的小兔子一般,神秘的对我说:“你猜怎么着,我昨天遇到他了!”

“遇到他了?在锦城?”我有些惊讶,忙转过头来盯着唐宝的眼睛,想看看她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我搜索了一下我的记忆,关于高亮峰的具体住址已经基本记不住了,脑海里只有一个印象,那就是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的家在江西。

事情已经过了十多年,相信他早就回到江西老家去了,如果说在锦城遇到他,那概率有多少,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很小吧!

“真的。”唐宝兴奋的端起杯子,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又继续说道:“他现在啊!变了。”

“变了?变成什么样了。”我忙问道。

原本无所事事的我,现在已经完全被唐宝的话题所吸引,毕竟青春是每个人永恒的话题,一提起那时候的事,总是说不完聊不尽。

在我的一再追问之下,唐宝终于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而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唐宝无缘由的添加了各种修饰词语,以至于我在听她讲的时候也有些云里雾里。

虽然唐宝说的比较语无伦次,但是经过我的强大脑总结,大体上还是能明确几点:

一就是他们是在酒吧遇到的,经过一番调侃,双才现原来是多年的老同学,然后调侃变成了叙旧;

二就是高亮峰现在“整容”了,头不在是原来的“m”头,而是细细软软的茂密卷,皮肤也又白又细腻,而且唐宝一再强调,他的身材很好,有八块腹肌;

三就是他现在就住在锦城,而且知道我也在锦城,还想约我一起叙叙旧,并且拖唐宝给我留了名片,让我最近打电话给他。

接过唐宝递给我的名片,我仔细的看了看,上面写着舵手科研技术部主任高亮峰,下面还有公司电话及本人电话号码。

这时唐宝的对讲机响了起来,她便含糊的说了一句什么,连忙跑到楼下去了,我猜也许是又来了什么大买家,便也含糊的答应了一声,而后将名片放到桌子上,又点燃了一支烟。

我吸了两口烟,心里琢磨着,这高亮峰到底什么情况。

按理说我在锦城虽不算家喻户晓,但是广告也做了不少,自己也上过不少镜头,我的这间小店也算是有些名气了。

如果他真的来到了锦城,想来找我叙旧,也没有必要通过唐宝来“鸿雁传名片”啊!直接来店里找我不就完了,虽然有时候我不在,但是要找到我也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又或者说他比较腼腆,怕我赚了点钱就不认老同学了,所以想通过唐宝来试探我,这也不可能,因为这不符合我们的性格。

我的性格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所以说只要你不抬杠,一切都可以商量,而他的性格应该是那种看似和蔼但内心要强的人。

性格这种东西是装不出来的,想改变也很难,所以说他是宁可被我当面羞辱,也绝对不会找糖宝来当“缓冲带”的那种人。

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每次都要往复杂了想,总感觉别人有什么阴谋来算计自己,这或许是我与生俱来的天性。

想了好一会,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我就告诉自己,也许高亮峰并没有把我当回事,只是在跟唐宝叙旧的时候,无意中提起这么一嘴,或许真的是我想的太多了,可是心里却泛起了那一股子失落劲来。

猛吸了两口烟,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四点多了,想了想,还是改天再说,便起身穿好外套,准备回家了。

在餐厅吃过晚饭,回到家已经七点多了。

锦城的夜晚还是比较繁华的,相比那些大城市一点也不逊色。

我的房子坐落在市郊的一片别墅区中。话说锦城的房价照比其他城市可以说处于中游,我是个不亏待自己的人,这一栋独门独院的二层别墅,加上装修大概花了三百多万。

洗完澡,我径直走到沙前,点上一根香烟就吸了起来。

单身的夜难熬啊!这时我突然想起了高亮峰,想起了他名片上那个公司名字,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对这个公司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按理说锦城就这么大点地方,一般的大公司我都有些耳闻,看来这个公司一定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二流货色,没想到时隔多年,高亮峰混的也不怎么样。

我躺在沙上,不停的回想着学生时候往事。

这两年赚了点钱,也有不少同学来找过我,一开始我们还能较有兴致的大谈特谈上学时候的荒唐事,回忆着美好时光,而到后来我才现,基本都是来借钱的,而且什么理由都有,久而久之,我就变的有些麻木了,对于同学这一块,也就不是那么感兴趣了。

但是高亮峰不比其他人,我上学那会比较喜欢乱七八糟的东西,同学们对我就好像对待精神病人一般,经常性的挖苦我,但是只有他,我自认为是真心的跟我交朋友的。

想来想去,我最终还是走到电脑前,搜索起了关于舵手科研的资料来。

心想着,要是这老家伙真的遇到了什么困难,我还真不能袖手旁观,至少我不能稀里糊涂的,就将他与他们归为一类。

要说现在的网络是真达,不到片刻的功夫,我就找到了一些关于这个公司的资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是吓一跳,这个高亮峰,着实又让我惊讶了一回。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葬仙

重生之葬仙

作品简介前世的恨,今生的爱斩不断的亲情,抹不去的师恩当陷入重重迷阵,成为他人手中的棋子,但却又掺杂着前世今生的爱恨情仇,他该如何决断?是毫不犹豫的挥舞手中的利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之葬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吞雷天尸

吞雷天尸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第一章祸不单行  华国F市,爆发的流星雨在星空之中纵横。某座居民楼天台上,沈从抱着陪伴自己多年的笔记本电脑,目光没有焦距的盯着夜空。没有亲人,朋友寥寥,一个人孤独的在这个城市中残喘着。流星的光芒在沈从的眼眸中闪烁,ldquo如有可能,哪怕只是闪耀一时,也当无憾helliprdquo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hellip倪天国,一处偏僻荒芜的丛林之中,一道身影盘膝在阴影之中。气息幽沉,一道道肉眼难见的天地能量从四周汇聚,接着进入人影身体之中。沈从的身形微微颤动了一下,双眼睁开,猩红的光芒一闪而过,ldquo还是没有多少进展,当初村里的最好的功法,在身体产生异变之后,除了护住自己的心神不被暗化,功力的增长几乎停滞了!rdquo沈从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掌,僵硬的皮肤好似老树皮,不似活人。不止手掌如此,沈从身体的各个部分都是一样,沈从如今的状况跟常人已经联系不上,非要说沈从如今是什么的话,也许最近似的就是僵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几年,如何而来,沈从无从得知。从最开始的惊愕,到后来的渐渐适应,如果没有那场惊变,沈从现在可能还在村庄里,与这一世的父母亲人,友善的邻里无忧的生活着。可惜,一切都变了,只因那些贪婪的人。...

哪怕多年以后还爱你

哪怕多年以后还爱你

生意么,和谁都是谈。多少钱?他点着烟漫不经心的问。周合没有抬头,一本正经的说您救了我,我怎么能让您吃亏。他挑眉,兴致盎然的看着她。周合对上他的眼眸,诚恳的说以您这相貌,走哪儿都能飞上枝头。我一穷二白,自然是不能玷污了您。她曾以为,他是照进她阴暗的人生里的阳光。直到最后,才知道,她所以为的爱情,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场阴谋。...

小锦鲤精崽崽爆红了[穿书]

小锦鲤精崽崽爆红了[穿书]

专栏小恶龙手握反派剧本和反派大佬重生后我被宠上天求收藏嗷小锦鲤精苏鱼鱼穿书了。系统叔叔跟她说,她刚出生不久就被坏人偷走,是手握炮灰剧本的小可怜女配。系统最后总结道,她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网游之幽冥射手

网游之幽冥射手

简介关于网游之幽冥射手天才射击运动员许攸鸣,因为设备故障,导致在比赛中双目失明。颓废之下,许攸鸣接触到了跨世纪的网络游戏,在游戏中,他不仅恢复了正常,更是因为独特的射击天分,成为了令人仰望的存在。...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