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后记(第1页)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说到be,我原来一直不懂得be的杀伤力有多大,直到我读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情绪低落了整整一个晚上。我经常是把小说当成娱乐品来看的,所以“有趣”两个字就非常重要。这么说好像是不大尊重文学,但事实上在当前社会,“文学”两个字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其实又有多少人是真的关注热爱它呢?大多都是先承认它的高大上,再找个高大上的地方把它一放,然后就不管它了,由它落灰去了。与其如此,不如把它拿下来让大家乐一乐。想读书的话,也不必非得按照书单去读,书单无非是个参考而已;只要自己喜欢,读什么书都是好的,都比不读强。我就不信一个读了十年八卦小报的人,会写不出一笔顺顺溜溜的小文章。天天跟文字打照面,你不认识它,它还认识你。

刚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是有点战战兢兢的,因为放眼一看,满篇都是小姑娘,竟没有我往昔熟悉的爷们儿身影。第一次做一件事,又是处在开头时期,又是以着个很认真的态度,所以惶恐是必然的。写着写着慢慢地镇定了,并且开始对小姑娘们有了感情。记得几年前写文,我对文中角色一般是毫无感情,所以写了不少货真价实的be,或者我自认为是he的伪he。不过大概是写的人物越来越多的缘故——对于做久了的事情,用久了的东西,写久了的角色,我都会越来越有感情,所以除非是早有预谋,否则的话,我不舍得轻易地再写be了。

说到“有趣”二字,我又想起了斯蒂芬金。这人虽然名满天下,但我因为总觉得翻译小说和中文之间隔着一层,所以直到前几个月才开始读他的书。一读之下,大吃一惊,因为现自己完全是被他牵着鼻子走,为了知道书中谜团的谜底,我虽然是看得头晕眼花,可还是放不下书,因为实在是太好奇。读过他的几本小说之后,我想这人实在是牛得很,他要是不就没有天理了。读了他的书,我感觉心满意足,不枉我这双近视眼疲劳一场;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尽可能把故事讲得有趣一点。当然,受个人资质的限制,并不是我想让它有趣它就能立刻趣味爆棚的,不过慢慢来吧,尽人事,知天命,能趣多少算多少吧,这不是个努力就能有成绩的事情。好在对于我来讲,这个努力过程的本身就很有趣——它有一点点像游戏,你一砖一瓦地慢慢构建一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你可以自由地导演各种故事,同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不是很好玩吗?我在若干年前写过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恶徒,那是一个情节激烈的故事,结果写到大结局那一章时,我无端地十分激动,敲键盘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心脏跳得也非常快。那种感觉终生难忘,现在回忆起来还很鲜明,并且还有一种心旷神怡的窃喜,因为现实生活以平淡居多,我能够如此愉悦地激动一次,这几乎算是占了个大便宜。而且若干年前我还比较年轻,正是个充满热情、容易激动的年纪,在应该激动的年纪里热烈、纯粹地激动一场,也非常美好。

我曾经写过好些男性故事,即便是要风花雪月男欢女爱地言一言情,也都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所以这次是我第一次真正彻底地写女人。当然,不是水做的小女人,我不喜欢那种身心俱柔、忍辱含泪的女性角色,要柔的话,身柔一柔就好了,身也柔心也柔,岂不是没了自己的形状?古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基础,一个人,无论男女,自己都没有活得有形有状、清楚利落,那么不要说治国平天下了,连齐家都办不到,自己的生活都要搞得一团糟。这样一脑子浆糊的糊涂家伙,我很不欣赏,更没办法耐下心去细致讲述糊涂家伙的故事。所以,糊涂家伙我不要写,要写就写伶俐顽强的美人——“美”这一点也很重要的,俊男美女之间的爱恨纠缠往往比较招人看,而我作为一个写文讲故事的人,把故事讲得“招人看”乃是我的职责,除非我不在乎别人爱不爱看,纯粹只想自娱自乐。但是谁都不爱看的故事,我自己肯定也不爱看,我还写它干什么?

《风雨浓,胭脂乱讲的是少年女子的故事,这里面的两个女孩子,尽管性情全然不同,但她们都充满了生命力、都不屈。我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悲悲切切等着王子从天而降拯救自己的苦主受气包。能力越大,越有自由。栅栏拦得住鸡鸭鹅,鸡鸭鹅要自由,须得设法拆了栅栏;但是鹰不用,鹰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栅栏这个概念。高天流云,它随便飞。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囤货,她带着军工系统通关末世了

重生囤货,她带着军工系统通关末世了

简介关于重生囤货,她带着军工系统通关末世了末世系统空间囤货基建女强无cp末世十年,丧尸大规模变异。人类渐渐走向灭亡。莫初九所在的中型基地也没有逃脱被攻陷的命运。一招重生,她回到了末世前半个月的家里。重男轻女的亲生的父母正在逼她过户自己的房子给大哥。前世她掏心掏肺的一心为这家人好,末世时,却惨遭这家人背叛!差点将她害死!这一世,她绝对不会再招惹这一家子。她设计拿回了她给这一家子的好处,而后远离。末日再次开始,这次她准备充足。囤了大量物资,带着血色小队在安全地带吃香的,喝辣的。本来,她可以带着血色小队守着这一亩三分地安稳过日子。但上天让她重生,又让她觉醒军工系统,岂能容忍他们逍遥度日。命运的齿轮向前转动,推着她越来越强大。最后成为了人类的领袖,带着人类反攻丧尸,走向新纪元...

超神学院之异乡人

超神学院之异乡人

简介关于神学院之异乡人神学院同人文,无玄幻仙侠元素,千牧穿越到陌生的原始星球,开局获得高等文明系统继承科技,又捡到从天而降的女天使一只。什么!你叫炙心!还有神圣凯莎!这里是神学院!那我还能回到家乡吗主角不会加入雄兵连,至于是自建文明还是选择天使,看本人写到什么程度吧...

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

把女上司拉进红颜群,我被曝光了

带着人生成就系统重生的陈涯,把成就刷满后,携手他的十个红颜知己归隐。所谓归隐就是,找了个班上,坐在公司,一壶清茶一张报纸,笑看同事累死累活。谁想得s...

小锦鲤精崽崽爆红了[穿书]

小锦鲤精崽崽爆红了[穿书]

专栏小恶龙手握反派剧本和反派大佬重生后我被宠上天求收藏嗷小锦鲤精苏鱼鱼穿书了。系统叔叔跟她说,她刚出生不久就被坏人偷走,是手握炮灰剧本的小可怜女配。系统最后总结道,她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网游:全知高手

网游:全知高手

简介关于网游全知高手电竞顶尖高手丁霄魂穿游戏为王的平行世界,却现新开服的游戏是自己玩了十年的!职业垃圾?看我垃圾变成战斗机!等级跟不上?这个地方站着刷经验刷到你爽!副本难过?各种通关技巧打到Boss跪地求饶!公会追杀?看我借系统规则一人团灭百人!所有逆天装备都是我的,只有我才知道怎么得到!什么?你们花了几百万研究出了一个自制药剂?不好意思,我仓库里已经塞不下了…在这个游戏里,我就是全知全能的神!3o级前养成,3o级后逐渐高能!不降智,不数据水文,加入书架的都能心想事成!(加入后立马许愿,只有一次有效喔。据说很灵~)...

开局弄死天龙人

开局弄死天龙人

简介关于开局弄死天龙人穿越海贼世界成孤儿,被养父母收养,本想老老实实过完这一生,谁知天龙人的出现打破了一切。当塞斯知道自己的父母被天龙人杀害后,他身上的霸王色爆了从此,大海上多了一个,他所过之处,天龙人寸草不生。海军大将?就是来十个,老子也要杀光这帮猪猡。四皇香克斯?别跟我扯什么面子,什么平衡,只要是拦我杀这群猪猡,谁的面子都不好使。老子要起全世界最大的战争,杀光这帮蠢猪,还这个世界上所有平民一个朗朗乾坤。ps本书会修改一些时间线和人物能力等,请谨慎观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