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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偷塞的纸条交出来(第1页)

“太可笑了......一个大男人居然还惧怕一条小狗!”

“会放电怎么了?电鳗不也会放电?

生物电、摩擦起静电懂不懂?生物课老师没教你吗?这点小事,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怂货!”

“这条柯基犬真的好勇!是条护主的好狗。”

一旁的围观群众,见人高马大,体重过2oo多斤的大胖子。

居然被一个老头外加一条“柯基犬”,吓的不敢动弹都投来的鄙夷的目光。

“汪汪~~~”

从外形上来说,来电汪不论是颜值还是标志性的短腿,都和蓝星的柯基神似。

难怪路人会错把它认作“柯基犬”。

“你们凑什么热闹!?都滚开!”

壮汉恼羞成怒,立刻对空气挥手驱赶多管闲事的围观群众。

“这人什么素质啊!”

“简直太差劲儿了,要不还是打妖妖灵吧。”

“满脸横肉,一身的肥膘,和那个小女孩哪里长的像啦。”

“报警,一定要举报。”

围观群众无辜被骂,当然不乐意了,纷纷开始声讨壮汉。

“糟糕,事情弄大了。”

壮汉一看情势不妙,立刻慌张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叠书面材料,举着向众人证明。

“你们睁开眼看看,这是我的收养证明,上面有正规的盖章,这女孩就是我女儿!”

这是一份儿领养证明,上面有鲜红的印章,和孤儿院的签名。

证明壮汉说的话,确实是真的。

“.....”

“......”

众人没想到壮汉会弄这么一出。

围观的人们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大骂对方“鬼父”、“畜生”便无趣的散开了。

毕竟,是别人家的家事。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

管不了、管不了。

“老头,你看清楚了,我带走我自己的女儿,没问题吧!”

壮汉理直气壮的,把材料证明怼到林国栋的面前。

自己作为父亲,带走自己的孩子,是理所应当的。

就算是当值的妖妖灵都没权管,何况你一个退了休的闲人。

“你......”

林国栋一时之间,被气得说不出话来。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身后的女童被壮汉拉走。

“爷爷...救我......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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